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软件及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按用户要求时间供货
2.4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地点供货
3、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号6楼608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7.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14:00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51933883
日期: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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