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BYXT2015-012
采购人名称: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新河县城 |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茂泽 1393099921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宗伟 15003296987 |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3 个标段: 第1标段: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三轮车采购项目 采购环卫三轮车120辆; 第2标段: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侧装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采购侧装式垃圾车1辆,24L铁质垃圾桶100个; 第3标段: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洒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洒水车1辆。 |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产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为代理商参加,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受理代理商参加。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报名时需持上述资料的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非法人组织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注: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有多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以较早报名的合格单位为准。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13日- 2015年7月17日,每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一楼152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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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标段: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三轮车采购项目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00 分 |
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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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侧装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30 分 |
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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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标段:新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洒水车采购项目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10时00 分 |
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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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李宗伟 |
联系方式:15003296987 |
传真电话:0311-6779212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9281312 8754881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