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三庄法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三庄法庭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市东港区三庄法庭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日照市东港区三庄法庭改造项目,主要室内装饰项目(含石膏板造型顶、硅钙板吊顶、地面砖、墙顶面乳胶漆、卫生间瓷砖、木门及门窗套、强电布线等项目)、断桥隔热窗项目及弱电项目。
2.2项目编号:WT-DGCG2015-74
2.3项目控制价:9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须单独提供东港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如投标人有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日照施工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
3.5本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07月13日至2015年0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报价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3市外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原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于2015年08月05日上午09:00-09:30,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金新美
联系电话:0633-817922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艳玲 刘晓龙
联系电话:0633-878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