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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0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南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南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JCNH-2015(采购)-24
三、资金来源云财社[2014]201号、南财社[2014]103号
四、招标范围:
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血液透析机
1、单泵机4台;2、双泵机1台。
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6、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7、如果投标货物为进口品牌,必须同时出具原产地证明书(含中文版)和中国海关提供的同种型号的同类产品的报关单;
8、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7月13至2015年7月17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南华县政府公务中心附楼一楼)。
   2、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如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如果投标货物为进口品牌,必须同时出具原产地证明书(含中文版)和中国海关提供的同种型号的同类产品的报关单。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材料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4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 标 人:南华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董宏复                         
    联系电话:0878-7222446
    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曾超
    联系电话:13887891313
                                                                          间:2015年7月13日
 
县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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