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社会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光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社会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地名办公室委托,对光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社会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光山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社会化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4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外业调查、测量、绘图及地名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数据库,进行地名信息化处理及成果整理、归档(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4、质量标准:通过上级(国家、省、市)地名普查领导机构成果验收;地名信息条数在2万条以上。
5、本项目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包号,投标单位对所投标号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标包为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专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含丙级),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两项服务范围;
2、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信息安全认证资质;
3、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地名普查或土地国情普查合作及成果。须提供相关合同或上级成果验收文件;
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当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提供完整的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止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专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七天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的查收、验证是否有效、退还由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2015年8月3日下午3: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光山县地名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 杨女士 联系 人: 梁女士
电 话: 0376-8568977 电 话:0376-6173886 0376-6179559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