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维修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维修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行政中心维修工程已由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银政采(工)计字[2015]第1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地点、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银川市行政中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银川市行政中心维修工程(包括人行道、围墙、停车场出入口及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编号:银万博招工(公)[2015]第110号
2.5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项目分包或转包;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人身份证】;
3.2.2营业执照;
3.2.3税务登记证;
3.2.4组织机构代码证;
3.2.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2.6资质证书副本【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依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企业投标】。
3.2.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报名
拟定采购供应商请于2015年7月13日9时至2015年7月1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6、投标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6.1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如有特殊情况需召开答疑会,则以公告方式告之)。
7、投标截止时间:
7.1.2015年8月3日9:30时(招标代理机构自2015年8月3日 9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2 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9:30时;
8.2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9、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10. 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质疑联系单位: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胡建华_, 电话:0951-6889406
投诉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马庆宁,联系电话:0951—6888836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行政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
联系人:胡建华 ____ 联系人: 李海霞 李 海
联系电话: 0951-6889406 联系电话:0951-6017541 601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