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重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平台建设(15C0760)(项目编号=0611-BZ150040000372A)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重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

转化平台建设采购公告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项目名称:
重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
0611-BZ150040000372A
采购计划编号:
15C0760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
点、方式、招标
件公告期限及招标
件售价
(一)本项目因保密需要,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携带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到采购人处签署保密协议,在采购人处领取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再凭保密协议原件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如果有)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购买费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07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508月04日北京时间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08月04日北京时间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508月04日北京时间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民安大道489号
联系人:
熊铸
电话:
023)89188010
传真:
023)891880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幢503室
联系人:
肖友东 袁新梁
电话:
(023)67707022 67707169
传真:
(023)67707519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23)67769201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附件: 保密协议.doc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