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教学楼屋面防水改造及实验楼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0: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任务通知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0625]-7322号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医药学院的委托,为吉林医药学院教学楼屋面防水改造及实验楼外墙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 招标编号:JLXD-2015-ZC-118
项目名称:吉林医药学院教学楼屋面防水改造及实验楼外墙改造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二包:
一包:教学楼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二包:实验楼外墙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一包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包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在投标前要到招标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测量、了解具体施工条件后再进行投标,否则一切风险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 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近年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近期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上述原件盖章的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00,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发售。
8.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邮寄需另加50 元特快专递费。
9.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1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8月4日1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开标。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医药学院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大街5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432-645601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电 话:13194376667
联 系 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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