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监控中心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委托,负责对招标编号为2015HYZX0610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监控中心改建工程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监控中心改建工程
2.2 招标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监控中心改建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3515号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计划投资:159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信。投标申请人应该具备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外省单位在长春设有分公司(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金融行业同类额度在50万元以上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电子或者通讯信息专业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 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到201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休息日除外)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6) 近3年金融行业同类额度在50万元以上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431-855702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杨园园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53
传 真:0431-8567000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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