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信息平台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受需求单位委托,组织对采购人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数码、网络等设备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文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信息平台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WSSZFCGZB2015-14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代理机构 |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预算 | 954,000.00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一票否决) | ||||||||||
采购内容 | (本项目只为一个标段,标段内容不能拆分) | ||||||||||
文件索 取方式 | 专人到现场索取或通过电子邮箱免费索取 | 投标 保证金 |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元) | ||||||||
文件索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标书递 交方式 |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投标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 ||||||||
付款方式及期限 | 合同签订后付款30%,设备安装完成后付款60%,设备正常运转半年后付款10%。 | 交货地点 | 文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二、时限要求 | |||||||||||
报名及文件索取时间 | 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17:30止,每天8:30~11:30,14:30~17:30(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5年8月4日8:30-9:00 | 开标时间 | 2015年8月4日9:00 | ||||||||
保证金交 款时间 | 2015年8月3日11:30止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20天内 | ||||||||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 |||||||||||
报名时提 交资料 | 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可现场报名,也可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电话确认,不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未通过报名的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 ||||||||||
投标费 用说明 | 招标过程中,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
投标人资 格要求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覆盖招标项目内容)、《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须附清晰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安防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供专家审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保证金账号 | 户 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银行帐号:5326218401600000037842 | ||||||||||
定标说明 | 本次采购以综合投标人的管理、技术实力、财务实力、业绩、投标报价、产品品牌、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维保及其它优惠条件等因素择优评定,不保证最低报价一定中标。 | ||||||||||
招标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 | |||||||||||
四、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 |||||||||||
投标文件收件人 |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交易服务科 | 邮编 | 663099 | ||||||||
报名业务联 系人 | 陆国丰、王金梦 | 联系电话(传真) | 0876-3037963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吕艳 | 联系电话 | 0876-2185161、13887524547 | ||||||||
招标文件疑问咨询联系人 | 李培元 | 联系电话 | 3037966 |
投标报名函
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收到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招标邀请函,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一、我们根据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们已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文件,包括全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文件的补遗、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三、我们同意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即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四、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六、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七、投标函附录与本投标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八、投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将以其以下提供的银行账号退还,投标公司在填写时务必填写正确。
九、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投标标段:
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投标经办人:
经办人职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