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北辛溜乡和刘其营乡李庄子村等十八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永清县北辛溜乡和刘其营乡李庄子村等十八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HS-2015-ZC081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团结道一排2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成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66805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国卿 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永清县境内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李庄子村、姚官营村、北辛溜村;
第二标段:边辛溜村、高圈村;
第三标段:南辛溜村、起村;
第四标段:小南置村、鲁村、东辛溜村、西黄村;
第五标段:西镇村、东镇村、东黄村、西碱场村;
第六标段:吴楼、安仁庄村、代小营村。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潜在投标人: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土地整理专门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并具备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能力。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2.3 取得2015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资格。
2.4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本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某一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年 7 月 13 日至2015年 7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 到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3785663061),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名时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⑥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该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
土地整理专门企业报名时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③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报告》;④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该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联系方式:0311-83998285 13785663061
传真电话:0311-8399828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78566306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