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9)关于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3)。 注:(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含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最多为9家。申请人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资格预审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 上午:9时00分;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