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阿尔山市区内增加用电容量工程 | 1 |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 1,38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电力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B类证书原件、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年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 邮政编码: | 137400 | 联 系 人: | 朴盛永 | 联系电话: | 0482-8233899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兴安分行普惠支行 | 账    号: | 0608 0413 1902 4867 621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阿尔山市市政环卫管理处 | 地    址: | 阿尔山市 | 邮政编码: | 1374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948237771 | | 2015年07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