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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覃巴镇各村生活垃圾转运及主要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吴川市覃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覃巴镇各村生活垃圾转运及主要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覃巴镇各村生活垃圾转运及主要道路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XHTC-ZHJ-2015006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雇用不少于22名环卫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员1名,铲车司机2名,货车司机3名,摩托车司机3名,清洁环卫工人13名。

5、投标人中标后要把接收覃巴镇原承包人的环卫机械设备(车辆、保洁工具)全部用在覃巴镇环卫作业,不得另作他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只接受总公司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2015 年7月10日至2015年 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2号和平大厦A座901),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729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2号和平大厦A座901

十一、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标室(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2号和平大厦A座901

十二、特别说明: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南52号和平大厦A座901;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07593388813

传真:07593388813

5、项目咨询电话:18927607913  

6、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388813

7、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如有任何更改,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吴川市覃巴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叶生

3、联系人电话:13822505008

 招标文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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