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车库棚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车库棚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车库棚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安龙财谈判采购-2015-4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车库棚改造
3、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4、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工。
三、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钢结构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7月10日—2015年 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3、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 00。
2、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施工企业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523308060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2-2159152、2159153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