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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车库棚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车库棚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车库棚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安龙财谈判采购-2015-4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车库棚改造

3、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4、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工。

三、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钢结构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7月10日—2015年 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3、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谈判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 00。

2、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施工企业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523308060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2-2159152、2159153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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