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药品配送企业资格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药品配送企业资格遴选项目(项目编号:SDJW-RZDGYY-201501)对相应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遴选。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人名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及药品配送企业资格遴选项目
4. 项目编号:SDJW-RZDGYY-201501
5. 采购项目概况、分包及采购范围:
5.1 采购人及采购项目概况: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院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配送的渠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拟对具备采购条件的所有医用耗材、卫生材料和药品实行集中配送管理。为了切实选择优秀的配送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及药品集中配送服务企业,欢迎具备条件的合格企业报名参加遴选。
5.2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包01: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所有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配送耗材范围为一次性耗材,不包含试剂,特定协议除外。包02: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所有药品配送服务。
5.3 本次遴选将确定医用耗材及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各1家,被选定配送企业的配送内容(相关医用耗材或药品目录明细)由采购人确定。
5.4 采购范围: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2015-2020年度医用耗材及药品集中配送服务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适用于包01)
6.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或生产企业;(适用于包02)
6.3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4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5 具有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6.6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于包01)
6.7 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包02)
6.8 企业具有较大规模、实力和配送服务保障能力,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年(含)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包含二、三类医疗器械及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适用于包01)
(2)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2年(含)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药品,经营范围应包含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限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适用于包02)
(3)注册资金1500万元(含)以上;
6.9 具有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医用耗材或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格(即在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或山东省药品采购平台中拥有账号并具备网上配送资格。
7. 报名时间及地点:
7.1 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07月10日至2015年07月17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到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4楼422室)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适用于包01);
(4)《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02);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7.2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本,如邮购须另付邮资50元(开户单位: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大观园支行,银行帐号:15154101040008989)。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2015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倪氏海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4楼
邮 编:250014
联系人:卢敏、马晓雷、郭新峰
电 话:0531-88591089、88593532
传 真:0531-88591088
电子邮件:sdjw2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