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石狮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SCGSS2015170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SS2015170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保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时间:2015年07月10日起至2015年07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人: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0595-88717823。本项目监管部门:石狮市政府采购办及相关监督部门。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产负债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保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7:12 至 2015年07月1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公告及购买时间:2015年07月10日起至2015年07月1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康先生,联系电话:0595-887178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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