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34-4258224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
(编号:DZLJ-2015-062)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共分为六个包,第一包:消毒液类;第二包:办公用品;第三包:五金电料;第四包:一次性用品;第五包:劳保用品;第六包:洗涤卫生用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其所报包内的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交资源交易报名窗口(平原县桃园大道北开发区管委会院内东楼)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每包(售后不退)。
注:1、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标书而参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日期: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解先生 董女士
联系方式:0534-2581511 15315340224 18766022843
Email:zhaobiao12130@163.com
十一、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34-4212123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