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监管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县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监管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宁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阳县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监管改造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91
项目编号:TLZB2015-07-047
2、项目名称:宁阳县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监管改造项目
3、项目内容:宁阳县公安局公务用枪数字化监管设备采购安装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0万元,为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且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5.3所有枪柜、弹药柜及一体柜须具备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5.4智能枪弹柜控制管理软件需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生产企业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人购买;授权经销商需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加盖厂家公章的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一套来人购买。
7.5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8月3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14时3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E-mail: nyxsxc@163.com
电话:13853856166 13853857876
联系人:孙主任 王队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环山路三合村东路北老营房院内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李维霄
电 话:0538-6638015 6638016
电子邮件:taiantongli@163.com
10、公告媒体
11、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