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标准化办案审讯中心和高清卡口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标准化办案审讯中心和高清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XCZB19-1506070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标准化办案审讯中心和高清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三、招标规模:预算资金(一标段:113万元、二标段:50万元、三标段;19.18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安装标准
六、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标准化办案审讯中心同步录音录像及存储设备、办案综合管理软件、服务器、审讯指挥系统、审讯专用计算机系统设备、办案审讯中心各种标识设备等。
第二标段:高清卡口系统前端和中心设备等。
第三标段: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范围:吉利区公安局标准化办案审讯中心和高清卡口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项目地址:洛阳市吉利区
十、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独立完成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3)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初级及以上资质。
(6)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7)第三标段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的生产厂家授权销售证明原件及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机件加盖厂家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十、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十一、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229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十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
联系人:
电 话:13937953669 1383885660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379-6333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