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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台儿庄区污泥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0: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枣庄市台儿庄区污泥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枣庄市台儿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主任;联系电话:0632-6636130

二、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枣庄市台儿庄区污泥处理工程

四、项目编号:ZZTEZGPGK-2015-38

五、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台儿庄区邳庄镇边庄村,台儿庄污水处理厂院内。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构物面积1136平方米。其中深度脱水机房836平方米,污泥堆棚300平方米。电气、仪表等相关机械设备36套;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在本公司注册且无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工程;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址:
    时 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4日17:00止(节假日不休息),
    地 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3号沿街门市二楼),

标书售价:300元/份,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不采用邮寄方式;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8)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须各自提供(1)至(4)的证件材料;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开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项目联系人:马良、刘金磊   

联系电话:0632-8892188   18663230831

邮箱:SDFZZBZ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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