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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市林业局编制《建立金山湖湿地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东江湿地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编制《建立金山湖湿地公园申报书》、《建立东江湿地公园申报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0: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市林业局的委托,拟对惠州市林业局编制《建立金山湖湿地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东江湿地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编制《建立金山湖湿地公园申报书》、《建立东江湿地公园申报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财采字20150442)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与报价。

采购项目编号:财采字20150442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林业局编制《建立金山湖湿地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立东江湿地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编制《建立金山湖湿地公园申报书》、《建立东江湿地公园申报书》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360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招标服务包组及数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报书编制(详见招标文件下载

2、用途:金山湖湿地公园及东江湿地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报书编制采购项目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价人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含丙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7-13  至2015-7-17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 月13日至2015年7 月1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2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恕不邮购;

4、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注:提供的各类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和装订成册(报名资料样式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

 七、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8-4  14:30-15: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15-8-4  15:00(北京时间)

  3、评审时间:2015-8- 4  15:00(北京时间)

  4、评审地点: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708室(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惠州市林业局      

电话:0752-2112002                      电话:0752-2881330

传真:0752-2112323                      传真: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二楼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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