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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狮山镇核心商圈户外广告示范区第一期(狮城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1: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关于创建狮山镇核心商圈户外广告示范区第一期(狮城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SSZ-2015G053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创建狮山镇核心商圈户外广告示范区第一期(狮城路)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7.167848万元

项目内容:商铺店招、户外广告牌整治提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同时具有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7132015717(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中心城区博爱10号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电话:0757866800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先到银行现金存款,存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及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信息:

    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号:44-5028 0104 0002 333

    款 项 来 源:狮山户外广告牌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31日上午930(注:当日上午9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731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710日至2015717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16 8065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佛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185 1689

    传真:0757-8185 1685E-mailyzzbfs@126.com

十三、采购信息查询

    http:// 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nhggzy.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hishan.gov.cn(狮山政务信息网)

十四、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回传《投标确认函》形式告知我司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SSZ-2015G053.rar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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