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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新校区微机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1: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报送时间:2015年7月 10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新校区微机室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YZB-2015-035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勇0311-878834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震  0311-67792890
采购内容:新校区微机室设备等

采购用途:改善教学环境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河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颁发的“2015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含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叁级建设资质”(或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资质)。
    (8)一体机需要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3年整机质保(含显示器、键盘、鼠标)服务承诺函(代理商需提供)。
2、投标人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一体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谈判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 10 日起至2015年7月 16 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B座60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 31 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 31 日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震
联系方式:0311-67792890  17733873171
传真电话:0311-6779289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79289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文章出处:石家庄市桥西区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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