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巩义市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2招标编号: 巩财代【2015】56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涉村镇东安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及人畜吃水工程项目
第二标段:涉村镇大南沟村农田水利项目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第三标段:夹津口镇公川村农田水利项目及人畜吃水工程项目
第四标段:夹津口镇王沟村农田水利项目及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夹津口韵沟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第六标段:鲁庄镇小相村传统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第七标段:小关镇南岭新村人畜吃水项目
第八标段:西村镇赵窑村农田水利项目、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以及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第九标段:农家宾馆建设项目
第十标段:大峪沟镇和沟村人畜吃水项目
第十一标段:小关镇山怀村人畜吃水项目
2.6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资质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九标段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十标段和第十一标段投标单位需省级及以上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井凿井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3.3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九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十标段和第十一标段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报名。
4.2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任拟派项目经理(第一至第九标段)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第十、第十一标段);企业类似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请提交上述资料2套,并按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3、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71-6435354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71-63282125
传 真:0371-65585907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
日期: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