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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电子影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09: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电子影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DGCG2015-8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电子影像系统

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

2.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地区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代理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1.72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29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方式:购买。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07月30日15:00-15: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07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 

   地址:日照市荟阳路139号

   联系人:秦嗣斌

   联系方式:0633-3226905

  2.代理机构:日照坤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安泰水晶城商务楼D座815室

   联系人:申聪

   联系方式:0633-827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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