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日期:2015年7月10日
招标编号:CBNB-20151105G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对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品目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主要采购需求 |
一 | 厌氧工作站 | 1套 | 用途:在厌氧、微需氧环境下进行厌氧菌和微需氧菌接种、培养和鉴别。 |
二 | 连续流动化学分析仪 | 1套 | 用途:用于水质、食品中挥发酚、氰化物等参数的全自动分析。 |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0日起——2015年7月3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财务部 颜小姐 0574-88090098。
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品目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 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3200.00元整;品目二:人民币9600.00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9: 00(北京时间)
9.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1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
11.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2. 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
采 购 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马园路9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021011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199
电 话:0574-87425381、88090157、87425382
传 真:0574-87425386
联 系 人:赵娜、王银、杨未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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