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六个学校工程项目勘察、图纸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禹州市六个学校工程项目勘察、图纸设计、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购编号:YZCG—G2015-165
三、采购项目内容、标段划分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禹州市六个学校工程项目勘察
二标段:禹州市六个学校工程项目图纸设计
三标段:禹州市六个学校工程项目监理
四、投标商报名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2、一标段: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标段: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6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联系人: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15室)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真: 0374—2076770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4—8161689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74--8112523
七、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