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振动机械工程研究中心局部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振动机械工程研究中心局部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经开振动机械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乡振动机械工程研究中心局部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5]062-1号
2.3项目地点:新乡市经济开发区太行北路1号
2.4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现场报名:本项目自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经开振动机械工程研究中心
联 系 人:茹祥艳 联系电话:139373950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原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77098
8、监督部门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