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巴士流动风景宣传推广“清新福建”旅游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旅游局巴士流动风景宣传推广“清新福建”旅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旅游局巴士流动风景宣传推广“清新福建”旅游项目
项目编号:RWZFCG-2015-12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1
| 巴士流动风景宣传推广“清新福建”旅游项目 | 半年(180天)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④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⑥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旅游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0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科长 0591-87523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