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散热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GC-2015-342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对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散热器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有同类项目良好业绩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范围: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散热器改造工程
1.1、招标范围: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散热器改造工程(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1.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5日(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9月14日。有效工期30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3、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加;
4.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4.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资质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建管[2011]32号)。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每天9:30-11:00,13:30-16:00(节假日休息),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在吉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路1289号三楼开标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5)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 外省企业携带子公司资质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30日下午14时1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路1289号三楼开标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30日下午14时1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路1289号3楼开标室;投标人需派被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8、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9、招标人: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432-62271227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深圳街108号
10、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路1289号。
公司邮箱: xhjl878@163.com
联系人: 李女士
传真:0432-64661858
联系电话:0432-6215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