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电子影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电子影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坤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的委托,就其电子影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 联 系 人:秦嗣斌
联系地址:日照市荟阳路139号 联系电话:0633-322690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坤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安泰水晶城商务楼D座815室
联 系 人:申聪 公维建 王月
联系电话:0633-8279212
电子信箱:rzshencong@163.com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日照坤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100201010001646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东港分局电子影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T-DGCG2015-80
招标项目预算:11.72万元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包括双摄像头硬质文稿台精拍仪、条码扫描枪、打码机的供货、安装、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
2.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地区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代理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29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07月30日15:00-15: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30日15: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07月30日15: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