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天网覆盖”城乡技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6: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DSZB-2015-104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宫市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宫市政府大楼13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德新 0319-72950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时代方舟A1-7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子杰 15233193799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南宫市“天网覆盖”城乡技防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南宫市“天网覆盖”城乡技防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概况:前期的土建、光缆铺设、网络接入、设备的购置与安装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以支付租金的方式租用服务。对全县行政村及城区建设高清摄像头,覆盖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在南宫市公安局建立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乡镇办分控中心以乡镇办为单位在各辖区派出所建立分控中心,铁路护路联防技防设施分控中心设在南宫市铁路护路联防大队,在各村建立本辖区内的查询预览分中心,对全县城区及各乡镇、村居、重点单位、人员集聚区实现技防全覆盖,所有视频资源实现对上级平台(邢台市市级平台)对接上传
采购范围:县、乡、村三级联网
项目实施地点:南宫市内,覆盖南宫辖区各乡、村
工 期:18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次招标的施工、维保服务能力;
2、属合法网络运营服务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主产权的本地光纤网络资源;
4、投标人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5、投标人具备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3年);
7、在本县范围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有能力对本项目提供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督管理能力。
购买标书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标段一: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自主产权的本地光纤网络资源证明材料、企业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3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标段二: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格要求中相关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 7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9:30
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9:30
开标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子杰
联系电话:1523319379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宫市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宫市政府大楼13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德新 0319-729500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时代方舟A1-7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子杰 15233193799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南宫市“天网覆盖”城乡技防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南宫市“天网覆盖”城乡技防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概况:前期的土建、光缆铺设、网络接入、设备的购置与安装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以支付租金的方式租用服务。对全县行政村及城区建设高清摄像头,覆盖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在南宫市公安局建立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及配套设施,乡镇办分控中心以乡镇办为单位在各辖区派出所建立分控中心,铁路护路联防技防设施分控中心设在南宫市铁路护路联防大队,在各村建立本辖区内的查询预览分中心,对全县城区及各乡镇、村居、重点单位、人员集聚区实现技防全覆盖,所有视频资源实现对上级平台(邢台市市级平台)对接上传
采购范围:县、乡、村三级联网
项目实施地点:南宫市内,覆盖南宫辖区各乡、村
工 期:18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次招标的施工、维保服务能力;
2、属合法网络运营服务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主产权的本地光纤网络资源;
4、投标人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5、投标人具备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3年);
7、在本县范围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有能力对本项目提供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督管理能力。
购买标书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标段一: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自主产权的本地光纤网络资源证明材料、企业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3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标段二: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格要求中相关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 7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9:30
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9:30
开标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子杰
联系电话:1523319379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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