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火炬开发区小隐涌西桠段岸坡修复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开发区小隐涌西桠段岸坡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C14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小隐涌西桠段岸坡修复工程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表编号: 计:2015184 ;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 | 实施地点 | 采购预算 |
1 | 中山火炬开发区小隐涌西桠段岸坡修复工程项目 | 1项 | 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完成。 | 用户指定地点 | ¥311369.42元 |
备注:本项目为国内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及证书: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15:00。
九、开标评标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利小隐水闸
联 系 人:杜先生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联 系 人: 陈小姐,秦先生
电 话:0760-85311329
传 真:0760-88580505
邮 箱:gzzbzs@126.com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