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阜沙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中山市阜沙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公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阜沙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山市阜沙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51-1561ZS00CL0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ZS00CL08
3. 项目名称:中山市阜沙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中山市阜沙镇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监理服务 | 从中标签合同后开始工程施工至整个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人民币32万元(结算时按市财政局审定的监理费计算) |
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中山市财政局阜沙分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3月-2015年5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6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6.4 投标登记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查询信用等级评审结果),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提供广东省水利厅公示/公告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复印件)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8.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8.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8.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8.3.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6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8.3.4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复印件;
8.3.5 企业通过广东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审核的公示/公告网页复印件(可网络截图或复印件)
8.3.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6.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6.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报价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报名申请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 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30日14:30~ 15:0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15:00
9.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10.2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阜沙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0760-23401431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0760-88229150-131
邮政编码:528400
传真:0760-8822006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5.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