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复的项目资金文号为豫财农改[2014]10号,招标人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
2.3招标编号:ZXYZB-2015-233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建或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项目(出具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2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4.3报名需提供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师证、项目总监无在监项目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13525989668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
电话:0371-86258832、8625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