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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鹰潭市房产管理局采购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编号:JXTH-2015-015-2)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7: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西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鹰潭市房产管理局的委托,依据鹰潭市政府采购办的鹰购2015B041001、鹰购2015B042001号文批复,对其采购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JXTH-2015-015-2
2、项目名称:采购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2项目
3、项目总预算:9800万元(人民币)
4、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品 目
商品住房标准
范围
数量
单位
最高采购限价:
(人民币:元/平方米)
1
商品住房
详见第三章房源标准和户内装修基本标准
信江新区
300
4000.00
2
商品住房
信江以南(含高新区、高桥区;不含月湖新城及中童片区)
200
3800.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5.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为采购人提供新建商品房和服务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级(含)以上开发资质的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合同);
5.5投标人所投商品房为商品房现售(简称现房)或商品房预售(简称期房)的,均应产权清晰、手续齐全,具备出售条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含集团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6、供应商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以下资料:
6.1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6.3四级(含)以上开发资质原件;(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合同);
6.4如是现房提供预售许可证;如是期房提供土地出让所有权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7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 8?3 (不含法定休息日)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鹰潭市湖西路与林荫东路交叉路口)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人民币(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8 5 09 : 00 (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9、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江西省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显示的时间为准。
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鹰潭市房产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鹰潭市府前路6
联系人:祝振山 联系电话:0701-6229227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鹰潭市月湖区任家村32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701-6698758 邮编:335000
11鹰潭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01-6446239
鹰潭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701-64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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