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JZB2015-23049G)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桂林市临桂区公安局的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CJZB2015-23049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司法会计鉴定服务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登记(指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具备法人资格,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经营范围有司法会计鉴定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9日至 2015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0773—2896986。
购买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有司法会计鉴定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2015年1月至2015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7月27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开标室。
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分行桂湖支行
帐 号:2103200209300007024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芳、杨正旭、罗宗乐 联系电话:0773-2133195 财务及传真:0773-2896986。
联系电话:0773-5593932。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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