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中小学部分学校食堂设备、用品等采购招标公告
中盈(分)招字2015088江城县中小学部分学校食堂设备、用品等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江城县中小学部分学校食堂设备、用品等采购(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08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江城县中小学部分学校食堂设备、用品等采购
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088
3、招标内容:厨房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最新有效的);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4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查询函;
4.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安装、调试、维护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需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认证;经销商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3投标人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流程,须承诺提供三年以上免费保修服务;
4.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资格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巡津新村7号金碧街道巡津新村社区办公楼7楼(金碧工商分局旁)或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我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及报名费后3天内以快递方式寄出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均无效,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09: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交货地点附件)。
9、投标人应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江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9-3727770
地址:江城县滨河路48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戚师
联系 电 话:15752043243 0879-2143621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 政 编 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