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春师范大学后勤维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3: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YYGC20150028
1、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受长春师范大学委托,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长春师范大学后勤维修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提供的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内容
2.1工程概况:项目分3标段:第一标段:学校各栋楼自来水阀门更换及供水管道局部维修工程;第二标段:长春师范大学文科、理科、化学、音乐、美术、第四、第五教学楼、学生第一、二、三公寓等刮大白工程;第三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科技楼等更换塑钢窗及外墙保温工程)。
2.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后勤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JLYYGC20150028
2.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与其他资金
2.2招标范围:

标段
标段内容
计划工期
施工地点
第一标段
学校各栋楼自来水阀门更换及供水管道局部维修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
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指定
第二标段
长春师范大学文科、理科、化学、音乐、美术、第四、第五教学楼、学生第一、二、三公寓等刮大白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历天
第三标段
长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科技楼等更换塑钢窗及外墙保温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第一标段: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与此工程相关的资质。
2列入政府不良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第二标段: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列入政府不良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第三标段: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列入政府不良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备齐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到2015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崔贵军
联系电话:0431-8616806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401室
联系人: 张丹
联系电话:0431-89261115 、18686493225
                             吉林省友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