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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4: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大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GXXP-2015-12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给予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崇发改环资【2012】6号)、关于《给予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环资【20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大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龙州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OT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日处理0.4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共计16.04km。

投资规模: 2600万元。

要求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日处理0.4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DN300-DN1350共计16.04km,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须完成过至少一项市政污水处理工程类似项目(报名时提供工程验收原件材料核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09日 14:21 至 2015年07月15日 14: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30日 14:21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0日 14:21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持投标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核查)、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大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州桂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苏州路15号7层

邮 编: 530012                       联 系 人:张凯

电 话: 0771-2507590                 传 真: 0771-2507590

电子邮箱:xppjl@163.com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0771-25075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大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详见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 0771-2570590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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