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鹤大高速出口连接线回迁房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鹤大高速出口连接线回迁房项目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敦化市房屋征收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鹤大高速出口连接线回迁房,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备投标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投标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标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批准书;投标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回迁楼位置要求:以被征收区域(敦化职业技术学院西北角)为中心,半径在1.5公里以内,交通便利,各种设施齐全,物业管理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2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2015年5月全部税种缴税证明(原件)或缴纳税收票据(原件);
7、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的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投标人提供投标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投标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投标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批准书原件;投标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60万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96万元。
7、付款方式:投标单位中标后,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总价款的30%,期房在楼房封顶后支付总价款的50%(如是现楼,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50%),在楼房全部交付使用无异议后,支付剩余20%。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秦四承 杜晓东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 邮箱: dzc084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