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GZ03CL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00万元/三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期 每年最低服务总工时 每年最高服务总工时 采购预算 兴华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22852小时/年 30184小时/年 人民币200万元/年,人民币600万元/三年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
五、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投标人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明); 1.1.2 投标人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机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备案表;章程或理事会、监事会等工作制度); 1.1.3 投标人具有独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专职财务人员名单及聘用合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 1.1.4 投标人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证明记录。(提供工作人员名单、人员聘用合同、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1.1.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投标人纳税证明); 1.1.6 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机构名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年检或年度报告履行情况审查] 1.1.7 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投标人出具无政府公务员兼职的承诺函); 1.1.8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规定。(投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交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1.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1 投标人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明); 1.2 投标人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机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备案表;章程或理事会、监事会等工作制度); 1.3 投标人具有独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专职财务人员名单及聘用合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 1.4 投标人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证明记录。(提供工作人员名单、人员聘用合同、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1.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投标人纳税证明); 1.6 投标人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机构名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年检或年度报告履行情况审查]; 1.7 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投标人出具无政府公务员兼职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1.8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格式可前往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首页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下载); 1.9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9.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9.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李小姐/陈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小姐 |
电话: | 020-8765 1688-153/132 | 电话: | 020-87214056 |
传真: | 020-8765 169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银燕路166号 |
邮编: | 51007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洪志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765 168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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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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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