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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纳税人培训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纳税人培训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ZY/QP4.2.4-03-CG-1506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ZY/QP4.2.4-03-CG-150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采购纳税人培训室设备项目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241.6757万人民币。

    四、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备案时需携带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凭上述文件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法人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原件核查后退回)。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符合资格要求,通过报名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7月2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7号D栋二楼报名备案,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10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开标室。

    十三、中标结果公示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肇庆市政府采购网:zhaoqing.gdgpo.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ggzy.zhaoqing.gov.cn;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qzhaoye.com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8-3639880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升北街137号

    邮编:52623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麦小姐

    电话:0758-6818103

    传真:0758-6818103

    联系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7号D幢二楼

    邮编:526060

 

    监管部门: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8-3648266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府大院

    邮编:526238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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