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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集体宿舍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的委托,对其集体宿舍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并对此项目感兴趣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海关集体宿舍室内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东二环一段“天下一家”第二期楼盘2号栋及长沙县东十路星辰青年城(光明城市)第二期楼盘3号栋。

2.3  规    模:“光明城市”有集体宿舍12套,其中A、B、C、C1户型各两套,D户型四套;“天下一家”有集体宿舍18套,其中A、D户型各四套,B、C户型各五套;户型分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总投资约230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长沙海关集体宿舍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装饰、安装等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此工程项目必须是建造师本人亲自管理,不允许采用挂靠中标单位的方式管理和实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投标人和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揭发不廉洁行为。如中标施工位有不守信或有不廉洁行为,长沙海关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造成的损失应由被挂靠的中标施工单位赔偿

3.4  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级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总人数 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施工单位须将以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的原件押在建设单位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会查询人员证件真伪);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9日—2015年7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8:30-12:00,14:30-17:30,到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  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以下证书及证明原件到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报名,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730900时整,地点为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长沙海关门户网同时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联 系 人:邹 颖
    电    话:0731-847813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号
    联 系 人:冯永梅 孟君
    电    话:0731-84126198      
    传    真:0731-84127198
    邮    箱:4184359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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