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非金属内流式孔板格栅设备采购项目补遗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08: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补 遗 文 件(一)
为了确保设备招标采购质量,投标人除须满足招标文件外仍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次投标非金属孔板格栅类型的设备品牌应具有单台过水量5万m3/d(含)以上规模的国内污水处理厂业绩不少于2个(2013年6月—2015年6月)。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由于增加了供应商资格要求,特将“五、开标程序中(一)初步评审中的,2、资格评审中两项评审内容”增加为三项内容如下: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供应商资格 | 具备生产或销售所投标段的资格 |
供应商业绩 | 具有单台过水量5万m3/d(含)以上规模的国内污水处理厂业绩不少于2个(2013年6月—2015年6月)。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
望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此补遗文件,按文件要求将业绩证明文件编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如不按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采购单位: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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