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林业局2015年曲靖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09: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曲靖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关于继续做好2015年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的通知》(云财农[2015]6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财政部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受曲靖市林业局委托,依法对2015年曲靖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本项目。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更强改善,各级野生动物数量增加,活动区域扩大,辖区内人民群众、财产经常遭受野生动物的攻击和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7条中规定:“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和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
鉴于以上情况,曲靖市林业局领导决定,通过运用商业保险转嫁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建立野生动物商业保险制度。充分运用商业保险手段,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减轻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的负担,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1.1 项目编号:安诺招字YNZFCG20150701。
1.2 项目名称:2015年曲靖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1.3项目预算:省级财政资金900000.00元。
1.3项目预算:省级财政资金900000.00元。
1.4采购内容:
(1)承保责任:保险期内,因野生动物损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符合《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的补偿对象),中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保险范围:《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中规定的补偿范围(包括三有动物)。
(3)保险期限:2015年的保险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合同期满后,将视中标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续签2016、2017年保险合同。
(4)本次采购拟确定一家保险公司。
2.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机构或分支机构。
2.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加投标。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至7月1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3号顺城西塔1105室持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年检有效的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3.3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获取投标文件的保险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1 开标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 琴 18687168686
王瑞群 13888446386(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871-63215558
传 真:0871-63215556
电子邮件:annuo@163.com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3号顺城西塔1105室
邮政编码:650021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安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2015年曲靖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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