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15年度DNA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15年度DNA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12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GJ2015-12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15年度DNA实验室耗材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15年度DNA实验室耗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交货期: 按采购人要求送货,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所投试剂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盖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除外),现场查验原件;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30日09:00-09:3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傅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641606
(4)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劭熙、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1、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2173705、217371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1、2602079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公安局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