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邵武市公安局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邵武市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5-016-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1 | 交通设施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 内容及要求” | 邵武市公安局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07月17日止,含节假日及双休日时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或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邵武市华光南路越秀苑F栋401)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28-729)
电 话:0591-83356252
传 真:0591-87520486
联系人:舒小姐
电子信箱:364008869@qq.com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邵武市华光南路越秀苑F栋401)
电 话:0599-6230500
传 真:0591-6230500
联系人:郑小姐
电子信箱:543637984@qq.com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第一季度其中一个月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2015年第一季度其中一个月的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2015年第一季度其中一个月的网上申报成功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楼三楼(大地保险楼梯上)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10、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1、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
开户名: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邮政储蓄银行邵武支行
帐 号: 1005989496100100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