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固始县陈集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陈集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河南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固始县陈集镇的鲍店村、董桥村、凡庙村、河山村、华岗村、康店村、双碑村、桅杆村、夏庙村和朱集村10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陈集镇面积3509.15公顷
2.3计划工期:每标段3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陈集镇片区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及其他等工程。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8个标段,监理分为3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夏庙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2标段:夏庙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3标段:夏庙村、凡庙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4标段:凡庙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5标段:鲍店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6标段:鲍店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7标段:鲍店村、华岗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8标段:华岗村、栀杆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9标段:栀杆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0标段:董桥村、朱集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1标段:朱集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2标段:朱集村、康店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3标段:康店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4标段:康店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5标段:康店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6标段:双碑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7标段:双碑村、河山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8标段:河山村等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倒虹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监理第1标段:施工第1-6标段
监理第2标段:施工第7-12标段
监理第3标段:施工第13-18标段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招标人提供的施工位置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1.4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1.5 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1.6 投标人 201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准)且企业无不良记录;
3.1.7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且在有效期内);
3.1.8 根据《河南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细则》规定,投标人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总监代表应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2.4 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2.5 投标人 201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2.6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5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若投标人投报5个(不含5个)以上标段的,其所有投报标段均无效。并且每个投标人(每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能重复)可获得3个标段中标资格。若投标人在3个以上(不含3个)标段中均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中标公示期内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中标标段。
注:施工标段: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与本工程标段内容类似的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监理标段: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
4.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信息
4.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07月09日至2015年0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区1208室)
4.3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整/标段(含电子版图纸及U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以先到为准)。
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职称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总监代表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固始县城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6-466931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区1208室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371-65996996
传真:0371-6599699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